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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胜诉判决!------崇睿律师成功代理建工案件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
2021-07-14  |  浏览:821
摘要:石家庄某园林工程公司与北京某照明工程公司共同借用北京某科技股份公司资质,从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处承揽了“某河照明提升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因工程款长期拖欠无法追回,影响了石家庄某园林工程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又一胜诉判决!

           --崇睿律师成功代理建工案件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

2018,石家庄某园林工程公司与北京某照明工程公司共同借用北京某科技股份公司资质,从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处承揽了“某河照明提升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以下简称案涉项目)。2018年9月16日,北京某科技股份公司与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河北省建设工程合同》,并对承包范围、工期、合同价款以及质量标准等相应作了约定。石家庄某园林工程公司按约定对施工范围内的“音乐喷泉系”工程履行了深度设计以及供货、安装施工、调试等合同义务,并且支付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费用。该工程已于2019年6月28日前交付使用。石家庄某园林工程公司共计收到工程款394余万元,尚有2027余万元未结算支付。虽经多次催收,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合同约定工程款结算需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为由拒绝支付。因工程款长期拖欠无法追回,影响了石家庄某园林工程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该公司委托河北崇睿律师事务所邢庆军、许先蕊律师代理该案的诉讼。

邢庆军、许先蕊律师经过阅看、梳理案涉项目的相关合同、施工手续等材料分析认为,石家庄某园林工程公司作为项目“音乐喷泉系”工程的实际施工人证据确凿,并且案涉工程已经竣工并交付使用,业主拖欠工程款的事实明确,业主以财政评审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理由不成立,遂制定了详尽的诉讼方案代委托人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业主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027余万元及利息80余万元。庭审中,邢庆军、许先蕊律师围绕着案件事实和焦点问题,对石家庄某园林工程公司实际施工人的身份以及拖欠工程款的事实、数额、利息等主张,进行了充分、详尽的陈述和说理,并提供了大量的相关证据材料佐证,准确引用了相关的法律规定。2021年6月底,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给付石家庄某园林工程公司剩余工程款1664万余元及相应的利息。通过代理该案,崇睿律师凭借在建设施工领域专业的、精准的法律服务和认真负责的匠心精神,说服审判人员采纳了我方的观点,作出了符合事实的认定,做出了公平公正的裁决,为石家庄某园林工程公司追回工程款,解决了该公司的经营难题,取得了委托人的高度认可和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