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之路
近日,河北崇睿律师事务所邢庆军、许先蕊两位律师代理的某国企高管田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因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当事人田某某于2023年10月19日被取保候审释放,重获自由。
案情简介
田某某系河北省石家庄市某国企的高管,职务为总经理助理。2021年该国企开展煤炭经营业务,在经营过程中,与上下游客户之间因只签订了合同、货款转账以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未有真实的货物交易,被税务部门稽查后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后该国企的负责人以及直接负责的高管均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侦查并刑拘,田某某被列为嫌疑人之一,也在被刑拘之列。
办案过程
意见终被采纳
邢庆军、许先蕊两位律师受家属委托为田某某辩护。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积极开展工作,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并迅速做出预判,提出田某某不构成犯罪的律师意见。公安机关报请检察院逮捕后,辩护律师在第一时间迅速前往检察院,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深入沟通,进一步提出田某某未参与虚开发票、不构成犯罪、不应批捕的意见,并提交书面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最终,律师的辩护意见被采纳,检察院认为田某某犯罪证据不足,依法对田某某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田某某被取保候审,恢复人身自由。
辩护手记
田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是邢庆军律师2023年辩护的第三起嫌疑人因证据不足未被批捕的案件,第一起系秦皇岛公安侦办的民营企业高管陈某涉嫌虚假诉讼罪、诈骗罪案,第二起系深圳公安侦办的司某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案。通过办理这些案件让我们深切体会到,刑事案件律师尽早、及时介入的必要性,律师越早介入了解案情,帮助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对案件的定性及发展走向做出预判,对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当逮捕提出意见,有助于公安机关侦查和检察机关审查案件,防止出现错押错捕情形发生,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崇睿律师所
电话:0311-68030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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