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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下留人---邢庆军律师代理刘某成贩卖毒品案改判
2019-09-30  |  浏览:1111
摘要:案情简介: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春节后,四川人刘某成在山西太原市任某华家经任介绍,多次向石家庄人李某国出售冰毒共计1080克。2013年6月9日,在任某华家又向李某国出售冰毒400克,麻古20粒。一审判决认定刘某成贩卖冰毒1480余克,判处刘某成死刑。判后刘某成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枪下留人---邢庆军律师代理刘某成贩卖毒品案改判

    案情简介: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春节后,四川人刘某成在山西太原市任某华家经任介绍,多次向石家庄人李某国出售冰毒共计1080克。201369日,在任某华家又向李某国出售冰毒400克,麻古20粒。一审判决认定刘某成贩卖冰毒1480余克,判处刘某成死刑。判后刘某成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刘某成家属委托邢庆军律师作为刘某成的辩护人为其辩护。邢律师详细阅看全部卷宗材料,并进行分析整理,出庭为刘某成辩护。经邢律师的不懈努力,二审法院最终认定刘某成贩卖冰毒400克,撤销一审的死刑判决,改判处刘某成无期徒刑。判后,刘某成及家属对邢律师的辩护工作表示满意,给与了极大的肯定。